公司如果要进行股权转让,需要缴纳哪些税?做股权转让有哪些典型的“税筹方案”,是否存在风险?如何进行合法的股权转让税务筹划?
1、增值税
个人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权,可以免征增值税!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,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的增值税。
也就是说,作为金融商品转让的税率,一般纳税人为6%,小规模纳税人为3%。
2、企业所得税
企业所得税,顾名思义,是企业缴纳的。但是印花税不一样,双方都交,所得税是转让方交!
3、个人所得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,应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财产转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,是指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所得,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,适用20%的比例税率。
4、印花税
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,而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。
提醒:被投资企业不用缴纳印花税,没有代扣代缴义务,股权受让方自行办理。
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,应当根据《产权转让证书》进行评估,证书持有人按照载明金额的万分之五申请贴花。
5、土地增值税
如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,房地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,税务机关可以认定股权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的转让,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在股权转让中,以下问题需要注意:
1、区分转让股份的是个人还是法人
非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会涉及到的主要是所得税,但由于主体不明确,所以要分对象,分清转让股份的股东是个人还是法人,看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。
2、一般情况VS特殊情况,实际>形式
例如,一些企业以买卖股权的名义进行住宅买卖,那么土地增值税也被征收。
3、注意出资问题,避免瑕疵
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出资期限的,股权转让应当注意承担的责任。受让人股东转让方出资不足的,要看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。
出资期限届满,老股东未出资的,应当要求老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再转让。尚未到约定的出资期限的,与原股东协商,确定该部分出资义务由谁完成,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。
在股权转让业务中,印花税由于金额不大,也没什么筹划的空间,大家一般不太在意。通常来说,转让方会特别关注如何降低或延迟缴纳所得税。
对于个人而言,税法上又区分自然人和其他个人(合伙企业合伙人、个人独资企业等),自然人股权转让是按次征收,因此相比较而言,个人股权转让的筹划空间会小一些。
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“税务筹划方案”。
1、阴阳合同
2、虚假评估
在涉及到转让标的不动产占比较大的情形时,通过虚假资产评估报告,降低转让标的的价值,减少所得税。
3、不代扣代缴,不纳税申报
4、制造虚假交易
而目前这两个空间都被大大压缩:
一是金三上线以及税务局与相关职能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化,税务机关信息收集能力大大提升;
二是国家正在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,大额资金境内外转账需要面临包括税收等方面的层层审查。
在此背景下,传统“税务筹划”正走向寿终正寝,需要寻求合法的税务筹划途径。
1、正当理由低价转让个人股权
何为“正当理由”,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给出的四个情形,典型的如:
相关法律、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,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、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。
股权低价转让,本质上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,需要注意的是,该种情形适合特定的企业,同时提交的材料应符合实际。
67号文第十七条规定:“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、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,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。”
但是,对于核定方法,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,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。
从之前的各地实践来看,比如,陕西省税务机关会结合验资报告、银行询证函、银行存款日记账、实收资本(股本)账面记录、公司章程、等进行审核对比以核定原值,海南省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(15%)核定计税成本。
3、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,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
为了招商引资,发展地区经济,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,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。
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,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。
2010年以来,针对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,更是一度出现了所谓的“鹰潭模式”、“林芝模式”等,一大批股权转让方实现了成功避税,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。
对于间接持股的股东,应该通盘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税,而不是就个税论个税,可以积极争取行业性、区域性优惠政策,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,实现个人整体税负的降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