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高温津贴怎么发?每月300元、6至10月、两类岗位必发

直接结论: 在广东省,每年6月至10月,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,或未能把作业场所温度降到33℃以下(不含33℃),就必须按月发放高温津贴。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;不发的,人社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并补发,逾期不改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。

哪些岗位必须发高温津贴?

认定看"环境"而非"天气"。露天岗位(如建筑、环卫、外卖配送)一律算;室内岗位若用人单位无法把温度降到33℃以下(如通风降温不足的车间、厨房),同样要发。与当月是否有高温日、上白班还是夜班均无关系。

标准是多少,怎么折算和发放?

依据粤人社规〔2021〕9号,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,需按天折算时每人每天13.8元,发放期6—10月。按月全额发;劳动者因事假、旷工、医疗期、年休假等未出勤的,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。津贴须在工资清单中单独列明项目与数额。

用饮料抵、不发,会有什么后果?

不行。广东省规定6—10月须免费提供清凉饮料,但饮料不能充抵津贴。未发津贴的,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、补发;逾期不改处2000—10000元罚款。另需注意:未发高温津贴不属于"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",劳动者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。

情形 是否发津贴 依据
露天岗位(建筑/环卫/配送) 发,300元/月 粤府令第166号第十三条
室内温度>33℃且无法降到33℃以下 同上
办公室空调降到33℃以下 不发 同上
新业态劳动者(外卖/快递) 参照发 粤人社规〔2022〕14号

关键要点

  1. 发放期每年6—10月,共5个月,与当月是否有高温日无关。
  2. 现行标准每人每月300元,按天折算13.8元/天(粤人社规〔2021〕9号,2021-06-01施行)。
  3. 两类岗位必发:露天作业,或室内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到33℃以下。
  4. 清凉饮料免费提供但不得充抵高温津贴(粤府令第166号第十四条)。
  5. 未发津贴由人社部门责令补发,逾期不改处2000—10000元罚款(第二十一条)。
  6. 新业态劳动者参照发放;未发津贴不属"欠薪",不能据此解约索经济补偿。

📌 本文最近更新于 2026年9月 · 中钧财税整理(如与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符,以其为准;咨询 0757-22202227)

相关阅读